近日,后勤管理处从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,山东师范大学作为国家第四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,共获得政府奖励资金8.5万元(以下简称“节能专项资金”)。通知已下达到学校(资金下达文件文号为鲁财行指〔2021〕11号)。
学校高度重视节能环保工作,始终把节能减排、资源循环利用、信息化建设等作为后勤管理处的重要工作内容。学校自2019年底申报第四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,经过一年的充分准备,2020年以高分通过山东省和国家的验收,荣获国家第四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。
后勤管理处将严格做好节能专项资金绩效管理,抓紧、抓实、抓好监管工作,近期出台《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奖励资金使用办法》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坚决打好“十四五”节能环保开局之战。
下一步,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学校建筑节能改造、节能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、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、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、可再生能源应用、绿色消费、管理监督、节能培训宣传等节约能源资源方面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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